馮志明
據大陸官媒報道,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原副局長馮志明因受賄,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等多項罪名,被判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10萬元。因馮志明曾是「呼格案」專案組組長,此案備受關注。
2016年10月18日
中共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馮志明以涉嫌受賄、3400餘萬元財產來源不明等罪,日前在呼倫貝爾受審。因馮志明曾是「呼格案」專案組組長,此案備受關注。
2016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