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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湾台北综合报导)天子与庶民同罪,最高法院法官萧仰归却做了最坏的示范,涉嫌为其子萧贤纶驾车肇事逃逸案关说,全案移请司法院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审议。
监察院以12票成立、1票不成立,通过并公布监委黄武次、李复甸提案弹劾萧仰归、高明哲。另以11票成立、2票不成立,通过弹劾高明哲。
提案监委黄武次、李复甸20日召开记者会表示,萧仰归确有“涉及关说诉讼案件”行为,而高明哲也的确有“涉嫌受他人关说及为人关说诉讼案件”。两人不仅违反公务员服务法及法官守则,也再次重创司法形象。
提案监委李复甸并引述论语“父为子隐”典故,他认为,父亲基于亲情不去宣扬子女的过失,但不应利用职权违法关说,知法犯法,萧仰归帮忙隐藏儿子的过错,“非常不妥当”。
监委调查,萧仰归分别在一、二审皆向审判长、法官关说过。
关说不避嫌
黄武次、李复甸调查发现,萧仰归在一审曾向审判长郑景文关说。郑景文在接受监委约询时表示萧仰归到地院找过他,萧仰归并说,“这个案子不要缓刑,要上诉拼无罪”,但他向萧仰归说此案司法界自有公评。
而在二审审理期间,萧仰归则透过崔玲琦法官向该案受命法官高玉舜、审判长高明哲关说。
高玉舜对以上的证据详加说明,监委也认为高玉舜与高明哲并无嫌隙,应该没有理由设词诬陷同庭审判长,另外,还参酌法官崔玲琦的证词,监委认为高明哲涉嫌受他人关说及为人关说诉讼案件。
在监委约询时,萧仰归与高明哲先否认审理期间见过面,后来又坦承有2次于台北馥园餐叙,但两人都否认餐叙谈及肇逃案,不过监委认为不足采信。
但黄武次说,调查过程,并没有发现双方有任何金钱上的往来。
萧贤纶逃逸案发生于民国97年10月初,一审基隆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缓刑 2年;二审台湾高等法院改判无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