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买土地未过户就转售 要课税

人气: 3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0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沂锋台北30日电)台湾房价不断攀高,房地产交易热络,台北市国税局表示,民众购地未过户就转售他人,所获利益属所得税法规定“其他所得”,应申报综合所得税,否则一经查获,除补税还要加处罚锾。

房价飙涨,财政部是否有因应方案受关注。台湾财政部长李述德日前在立法院表示,国税局针对法拍屋及预售屋短期内转手多次,或账户有巨额资金流动的个案,都已特别注意,只要交易产生大额利润,都会针对财产交易所得课税。

财政部所属各国税局都已积极查察相关案例中,北市国税局以实例表示,纳税义务人甲君在98年度向乙君购进1笔土地,成交价为新台币2000万元,但甲君并未办理产权过户,就将土地以2500万元出售给丙君。

依据所得税法规定,甲君出售的是土地移转登记请求权,扣除其买进成本2000万元后,甲君所获取的利益500万元就是“其他所得”,经并入甲君98年度的个人综合所得补税并处罚锾。

北市国税局吁请民众注意并厘清观念,未以本人名义办妥土地所有权人登记而即出售,所获利益核属其他所得,并非免税土地交易所得,应依法报缴所得税,以免遭补税处罚。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