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李庆安双重国籍判2年 未获缓刑

人气: 4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2月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刘志原、邱燕玲、黄忠荣/台北报导〕前国民党立委李庆安双重国籍诈领一亿余元薪资案,台北地院昨依诈欺罪判她两年徒刑。合议庭认为,李庆安无放弃美国籍的意愿而任公职,长期欺瞒国人且心存侥幸,已涉诈欺且违反对中华民国忠诚的义务,被发现有双重国籍后不诚实面对,又未缴还不法所得,犯后态度不佳,未予缓刑。

检方起诉李庆安在台北市议员及第四至六届三任立委任内诈领薪资一亿零两百七十七万余元,合议庭认为,李庆安担任第七届立委时,遭举发双重国籍后请辞,请辞时的第七届立委任内也有诈领薪资事由,却未遭起诉,另案向台北地检署告发。

第七届立委仍领薪 另案告发

至于李庆安在市议员及立委任内支领的薪资如何追讨?立法院昨表示,等判决定谳,立院会依法追讨其立委薪资。台北市议会则指出,北市议会从去年11月起即追讨李庆安的两千多万元薪资,李庆安不服,向内政部提出诉愿,目前还在内政部审理中。

李庆安昨由律师庄秀铭到庭听判,并提出她亲笔签名的声明。李在声明中对双重国籍争议感到抱歉,但强调自己尽心尽力问政,助理辛苦工作,没有诈领薪水,将上诉到底,相信未来司法会还她清白。

绿轰未依贪污论罪 是大放水

民进党立委则批评,法院认定李庆安公务员身份自始无效,而未依贪污罪论处,根本是罔顾事实,“轻轻放下”的大放水!

判决书指出,李庆安于八十年间归化美籍取得美国护照,她从八十三年至九十四年间,先后担任台北市议员及三届立委,法官认为,她在当选民代后,于人事资料的“是否有无其他国籍”栏,隐瞒自己具美国籍的事实,不是消极留白不填,就是积极不实填写“无”。合议庭认为,李庆安刻意隐瞒美国籍身份,欺骗北市议会及立法院,诈欺薪资,非她的律师所说“欺骗选民”,这不只是诈欺,更是违反对国家的忠诚义务。

李庆安称尽心问政 上诉到底

对李庆安主张,她“误认”宣誓就任台湾公职就丧失美国籍,但合议庭认为,李在台北市议员任内,公开指已宣誓就任台湾公职的前台北市副市长陈师孟有美国籍是违法,还要求陈师孟下台,“误认说”完全说不通,且美国在台协会也回函认定李庆安未丧失美籍。

合议庭认为,李庆安当选自始无效,无法依贪污罪论,但涉及四项诈欺罪,各判刑一年,其中四、五届立委及市议员任内犯行适用减刑条例,各减为半年,四罪合并执行为两年。

庄秀铭也质疑,如果法院认为李庆安立委身份自始无效,所有参与法案、预算表决及官员任命同意权恐有问题;合议庭则认为,李庆安的确自始不具有立委及市议员资格,但因相关法案及表决是议会合议的结果,李庆安的一票虽是违法执行职务,应属无效,但不影响结果。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