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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超收 台北市罚收据开立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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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0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北报导)民众到医院看病,都会拿到收据,不过到底花了哪些钱可能也不清楚;台北市法规会和医管处查核42家诊所,发现有3家收据内容不实,有些诊所甚至会巧令名目,如磨粉费、分包费、转床费还要另外收取费用,包含收据项目没有分成健保给付或者是自费等 ,已要求10月底前改善。


台北市政府查核42家医院开立费用收据状况,其中3家待加强,包含收据格式不清楚,甚至超收额外费用,法规会指出,若逾期未改善,可罚新台币1至5万元,图为不合格收据范例。(摄影:江禹婵 / 大纪元)


台北市政府法规会与卫生局13日公布,查核42家医院开立费用收据状况,其中3家待加强,包含收据格式不清楚,甚至超收额外费用,法规会主任委员叶庆元指出,若逾期未改善,可罚新台币1至5万元。

北市卫生局医护管理处长刘越萍表示,这次共查察项目包括,是否确实开立收据、注明收费项目、金额、按次开立收据、巧立名目收费、使用自费药品或医材时是否事先告知病患等,若健保差额自费部分超过1,000元以上,收据也必须载明。

叶庆元指出,目前针对不合格的诊所,包括收据项目未分列健保申报、自费及部分负担,及机构名称不符,医管处已要求10月底前要改善,如果没有如期改善,将依医疗法第101条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同时还会对外公布名单。

关于巧立名目收费部分,卫生局卫管处副处长刘青梅说,医疗机构收费必须以各大医学中心公告的收费标准为主,是否收取额外项目民众都可上网查询。

法规会主任消保官陈碧珠表示,民众就诊一定要索取医疗收据,若是发生医疗纠纷时,也是有利的证据,更可保障自身权益,若未依规定开立收据,可向卫生局检举,或拨消费者专线1950以寻求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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