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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新思维:利诱 VS. 善诱

李青玫
2011-02-12 07:12 中港台时间|02-11 23:3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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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销管理”一直是笔者的志趣所在,也是银行长官直指、与近日颇“夯”的新兴市场有异曲同工的“新兴业务”。

著名的詹姆斯˙班森与保罗˙卡拉西克,在其合著的《随时准备成交》一书中,陈述了“销售理财商品的22金科玉律”,其中之一即是“在理财服务专业人员当中,有些人只是成就尚可,有些人却卓然有成;两者的差异并不在于他们专业知识的多寡,而是内在的品质-那种可以触及客户情感面的力量。”

然后,必将藉由有效的管理方式,激发个别的内在潜力,让行销动能在组织内蔚然成风。

行销管理中,笔者经常面对的是行里众多的理财销售专员,体会到“循循善诱”是诱发组织成员能持续向前迈进的方式。

在“经济挂帅”的时代,大家也都习惯行销有力、将利求利的商业模式了,但最起码还要求自己经营的是“良心事业”,不会把不好的东西,鱼目混珠地以虚伪、欺骗的伎俩,让人蒙骗上当,来达成自己的目的。

因此循循善诱的首要步骤,就是让员工从认识自家商品做起,加强说明训练及沟通,从而增加对自家商品的信心,进而能有源源不断的动力,将好东西介绍给顾客或亲朋好友。

其次,员工在将商品推向市场的阶段,由于系新的商品,尚无历史绩效可资参考,商品的未来愿景也可能遭受质疑,员工也许很快就会发现,非仅客户、自己也有不能自圆其说的窘境;那么此时什么是激发员工继续向客户行销的动力呢?答案无非是使命和职责的贯彻。

任谁都知道新商品是有风险的,在在都面临考验,销售初期就能邀揽进来的客户,某种程度上是对公司及经理人的信任;那么组织及其成员未来要做得好,就是对顾客信任的最大回馈。

同时,员工与公司站在同一阵线上,无条件的配合与执行,相信经理人的领导,愿意一起承受压力分担风险,这正是员工的职责所在,也是组织成员的价值表现。

当然任何组织目标有执行上的时限,在拍版定案前,临门一脚往往出现奇功,这时鼓励员工的重点在于极简单、速捷地,直截了当告诉他(她)们怎么做。

此时,只要领导人登高一呼,大家朝向同一目标迈进,往往无坚不摧,效果好得令人啧啧称奇。

“循循善诱”的方式出奇功,至此方告一段落!由此亦可证明,“利益是人行为的唯一动机”,但并非直捷诱之以利才是捷径;善心、语气加上道理,循循善诱,才更能激发人的潜力,让他打开心扉,释放源源不断的能量!领导能够奏效,只是通晓此之分辨而善用之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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