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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4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台湾综合报导)前卫生署长杨志良13日在接受广播电台访问时指出,署立医院弊案连连,包括采购案中饱私囊、诈领健保费等;但署医不能全废,应视公共卫生任务,重新调整定位。
杨志良在节目中表示,他在署长任内就发现,署立医院院长任期仅3年,其中却有人在院长任期结束前,签下10年、8年的采购合约,或将公家土地交给民间器材商盖癌症治疗中心,不仅不当得利,也对病患不公平。
杨志良透露,以前他在台大公卫所担任教授时,曾受邀参与饭局,就听说署医院长、副院长都有价码。部分公立医院医师连办户籍誊本,或太太出国、吃饭,都找药厂人员跑腿、买单。
他指出,署立医院院长薪水相当高,每个月高达40、50 万元,许多家庭年收入也就是这么多钱,这点就需要检讨。他曾与署医院长讨论,希望署医人事经费可以重新分配。
杨志良分析,近来署医弊案,出事的医院都不是在偏远地区,这不只跟操守有关,也是制度问题,不好的就那几个,多数署医很努力,应给予掌声。
最后,他认为,署医不能废,署医承担若干公共卫生任务,会计应可以计算成本,对于偏远、特殊任务的署医,比如说偏远地区,或很多地方不愿意办精神科,署医责无旁贷,对于特殊任务的署医,不能要求一定要自给自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