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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外侨港澳人士 网路报税OK

-综所税申报专题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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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沂锋台北30日电)台湾网路报税适用范围扩大,过去港澳及大陆人士都被排除在外,今年港澳人士申报综合所得税时,可以办理网路报税。税额在新台币2万元以下者,同样可到便利商店缴纳。

台湾财政部去年开放外侨纳税义务人利用网路报税,当时规定已配赋统一证号,且居留满183天以上的外侨纳税义务人都可使用,但大陆、港澳人士不包括在内。

今年进一步开放香港与澳门人士可网路报税,财政部表示,香港及澳门人士使用居留证上的统一证号及许可证号作为简易通行码,就可进行网路报税。

在缴税方面,财政部说,外侨除了可用现金或票据到金融机构缴税,或以晶片金融卡缴税外,应缴纳金额在2万元以下者,也可以到便利商店缴纳现金。

另外,港澳人士缴税也比照一般民众,虽然报税缴纳期间到5月31日为止,只要在6月2日前缴税,都不会加征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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