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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之子无户籍 法官陈情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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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15日电)监察委员沈美真表示,父母都是台湾人的黄姓少年,出生在巴拉圭,14岁时被母亲带回台,却因妈妈不懂法令,让黄姓少年成了无户籍国民,1名热心法官向监委陈情,这才披露此事。

“无户籍国民所受的待遇,有时候要比外国人还要差,很不公平”,沈美真说,74年次的黄敏轩在巴拉圭出生,自幼父亲就不知去向,他与母亲相依为命,14岁时母亲带着他返台。

沈美真说,依当时规定,黄敏轩的母亲应该先帮儿子申请居留,居留满一定时间才能取得户籍,但黄母不熟法令,当时没有办手续。后来,黄母因病过世,黄敏轩流离失所,因为无户籍、无国民身份证,只能在社会夹缝求生存,成“幽灵人口”。

沈美真指出,监察院会调查黄敏轩案,起因于台湾板桥地方法院法官许映钧的陈诉,许映钧与黄敏轩非亲非故,黄敏轩为了要打工、偷身份证被以“伪造文书”罪嫌起诉,许映钧审理此案时,发现黄敏轩身世遭遇。

为帮黄敏轩,热心的许映钧亲自致电台北市及台北县(新北市前身)社会局,但未能获得有效协助,后来法官又将黄敏轩责付给海山分局员警,嘱咐员警协助黄姓少年办理户籍登记。

沈美真说,海山分局户口组组长林忠义把黄敏轩收为干儿子,尝试协助办理户口登记,但限于法令规定而无法达成。警方也曾找到黄敏轩的父亲,让他把儿子领回,但是还是无法解决黄敏轩身份问题。

后来,许映钧在部落格上发表无户籍国民的问题,黄敏轩透过网路与许映钧重新联系上,许映钧这才发现,经过这么多年,这孩子的户籍问题还是没解决,法官转向监察院陈情。

沈美真表示,监察院调查后,移民署以专案处理,同意黄敏轩缴交新台币1万余元的逾期居留罚款,先出境到澳门再马上回台,也不必被罚3年无法入境,待居留一段时间后,即可取得户口。

她说,有热心人士要帮黄敏轩缴1万余元的罚款,但没想到,此时又发现,黄敏轩当初因犯“伪造文书”罪,法官虽给予缓刑及保护管束,但黄敏轩因为没有定期报到,缓刑遭撤销,虽然后来减刑,但他仍须坐牢5个半月或选择易科罚金15万元。

现在,除非黄敏轩可以筹到15万元缴罚金,否则就要坐5个半月的牢,才能进一步解决户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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