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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苛待员工 台劳委会推“扫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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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7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韩婕报导)台劳委会调查显示,有12%的劳工曾加班,但雇主未给加班费或补休,等于有70万名劳工曾被雇主A(吃掉)加班费。劳委会7月12日晚决定,即日起启动全面性“扫A劳动条件专案检查”,首波为金融保险业、制造业等七大行业优先进行。

最新出炉的“劳工工作与生活平衡调查”报告中,近一年全国5成劳工有加班情形,但12%没领到加班费或补休,其中“责任制”是公司不给加班费的主因,影响约39.7万人,不适用责任制的制造业也有4.5%诓称是责任制。其中,有 26.75%的劳工每天工作超过12小时,不均每4名劳工中就有1名劳工超时。

劳劳委会条件处处长孙碧霞表示,为维护劳工权益,这次启动的“扫A劳动条件专案检查”,为针对劳动条件的全面性劳检。她指出,违反劳动法令比例较高的金融保险业、资讯通讯传播业、医疗保健及社会工作服务业、艺术娱乐及休闲服务业、专业科学及技术服务业、住宿餐饮业以及制造业等七大行业,将是这次劳检优先对象。

统计也发现,有40.39%的劳工认为加班已经影响到自己的身心健康和家庭状况,经常加班者影响程度更是高达71.41%。

劳委会强调,劳动基准法罚则2011年6月29日修正提高,雇主如违法使劳工超时工作,或未依法给付加班费,可处2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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