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7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24日电)监察院调查发现,前台北荣民总医院院长李良雄自行决定绩效奖金的分配方式,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处以新台币100万元罚锾;监院并建议退辅会增订利益冲突回避机制。
台北荣总去年被媒体报导指高层涉集体自肥,领走大笔奖金,监察委员刘玉山提出调查意见,认为台北荣总绩效奖金发放过程、回避制度都没有具体规定,涉有行政疏失。
刘玉山指出,台北荣总因为民国95、96年间营运绩效良好,产生财务賸余,行政院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在97年核定台北荣总可以发放总额1.4亿元的绩效奖金。
刘玉山说,绩效奖金如何分配,依据规定,应由台北荣总绩效委员报经绩效评估管理会审议表决后发放,不过,台北荣总的绩效奖励评审委员会仅确认绩效奖金发放原则,实际发放奖金的数额是由李良雄决定,与相关规定“未尽相符”。
刘玉山表示,李良雄领走了约1200万元的奖金,虽然李良雄后来归还了约800万元的奖金,不过,仍被监察院依违反利冲法,裁处罚锾100万元;李良雄被监院约询时称“不知须回避,也不知如何回避”,刘玉山说,为避免类似情形再度发生,建议退辅会在相关规定增订利益冲突回避的机制。
另外,刘玉山指出,依据绩效奖金发给规定,绩效奖金的10%得由院长核发给当年度优良单位或个人,另90%的部分,似乎仅能保留供培育人才、研究、教学训练发展及提升营运绩效专用,而不得发放;不过,台北荣总核发95及96年度绩效奖金, 90%部分是以“发全院员工、奖励表现优异或具特殊贡献的员工、杰出服务的绩优人员”等名义发放。
针对台北荣总作法是否符合规定,刘玉山调查时也函询退辅会,退辅会函覆指出,为了让奖金运用符合管理实需,更具弹性经营激励效力,并无律定细项百分比,因此,发放给医院人员及奖励表现优异或特殊贡献员工,“尚无不符”。
刘玉山说,监察院尊重退辅会的解释,不过,建议退辅会更明确地修正规定,避免因规范不清而产生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