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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淑芬高雄2日电)未来在高雄市贩卖珠宝金饰、汽机车或电缆线、水沟盖等,都要依法出示身份证明及相关资讯,如果业者未依规定行事,依照“高雄市防制赃物自治条例”规定,最高可罚2万元。
高雄市政府市政会议今天审议通过“高雄市防制赃物自治条例草案”,市警局刑警大队长纪明谋表示,警察局将依规定将草案送市议会审查,最快年底公告实施。
纪明谋说,一旦高雄市公告实施“高雄市防制赃物自治条例”,将是全国率先施行的地方政府,市府盼这项法规可以减少偷盗事件的发生。
纪明谋说,不管高雄市或是全国各县市当中,窃盗案件都占全般刑案最多数的犯罪型态,大部分赃物多透过销赃变现,所以市府立法将珠宝银楼、汽机车或自行车修配厂和部分资源回收业(俗称古物商)都纳入防制赃物自治条例之列。
纪明谋说,只要民众持珠宝古董或贵重物品、汽机车、自行车托售、寄售或到旧货物品商买卖,甚至水沟盖的贩售,都会要求业者依“高雄市防制赃物自治条例”规定行事,要求托售者出示身份证明并提供相关资讯,以保障营业人的权益,同时防范收受赃物而触法。
自治条例规定业者应协力防制赃物销售,如业者规避、拒绝主管机关查察或调阅资料者,处负责人新台币5000元到2万元以下的罚锾。
高雄市废弃物资源回收同业公会理事长曾明光受访表示,公会于两年前就要求业者配合登记贩售汽机车、自行车或水沟盖、电缆线者的个资,以协助防范窃盗事件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