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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余新屋厂追缴近5千万空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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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8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桃园环保局查核连续自动监测伪造数据,再获突破,继龟山乡华亚汽电厂后,永丰余新屋厂监测数据也被环保局稽查出造假情形,初估将追缴该厂空污费近5千万元。

永丰余桃园县新屋厂设有连续自动监测设施(CEMS),被环保局稽查出,与华亚汽电相同以程式控制器之参数设定功能,修正烟囱排放的污染物监测浓度。经查这项篡改作业长达5年以上,桃园县政府环境保护局也同样采取加倍追缴5年内空污费,总额高达4,850万多元,已通知该公司就追缴之金额进行意见陈述。

桃园环保局于100年6月与环保署共同稽查发现,永丰余新屋厂以CEMS之程式控制器修正硫氧化物的污染物监测浓度,将原始浓度打3折后,传给环保局;且控制器还输入了修正程式,一旦排放的浓度有超出标准情事,就将数值修正至标准以下。全案涉及申报不实资料之刑罚部分,已移送桃园地检署侦办。


环保局稽查人员仔细的查核永丰余连续自动监测电脑数据资料(摄影:徐乃义/大纪元)

永丰余新屋厂也是利用不实监测数据申报空污费,桃园环保局依照空污费收费办法规定,以费用较高的排放系数法,计算该厂排放量,加倍追缴5年的空污费。另外,该厂违反操作许可和违反连续自动监测设施传输规定等行政罚法的部分,环保局将另案处理。

桃园环保局于100年8月进行空污费追缴,依5年追缴期计算,追溯自95年7月。因为已有华亚汽电空污费追缴案例,经详细计算,共追缴空污费4,850万1,943元。相对华亚汽电的6亿6千万,因永丰余新屋厂设备规模仅华亚汽电的8分之1,且篡改的污染物项目只有硫氧化物,故追缴之金额亦相对较少。

陈世伟局长表示,为维护全县环境品质,稽查对象不分大厂小厂,绝不会因遭遇任何困难而缩手。他希望县内所有业者一定要负起企业责任,投入更多心力,共同维护桃园县的环境品质与民众健康,绝不要心存侥幸,以免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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