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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上班16小时 台外劳申诉疑被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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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1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湾台北报导)国际劳工协会举报,一名菲籍外劳上月底遭雇主与中介强行押解至劳工局签切结,随即送往机场遣返出境。劳委会表示,整案将再深入调查,若所言属实,会协助此名外劳恢复工作。

菲籍外劳Edward曾在3月向劳委会的“1995”专线申诉,表示雇主要求上班打卡,下班则不打卡,但每天上班16小时,却领不到加班费,经嘉义县社会局召开劳资协调会,雇主最后付了加班费。但没想到10月29日被通知要带出厂“转出”,但30日却直接到了社会局劳工科,并当场要求签薪资切结。

台湾外劳人数约40万,每年办理提前解约、验证的件数,2007年4万2,475件、2008年6万5,846件、2009年5万7,895件、2010年4万7,280件、2011年到5月止共2万1,514件,立委林淑芬表示,外劳来台中介费用相当高,来台的前几年都还在偿还中介费用,为何提前解约?这些案件真的需要再深入了解。

“强行遣送出国 恐触强制罪”

政治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表示,整个处理的过程看不到移民署的人,只要劳工有表示“不愿被遣返”的意愿,任何人都不得强行将人遣送出国,否则就触及刑法的强制罪。
劳委会对外劳被强迫遣返的求救管道出现漏洞,也承认仅审查委外单位的培训课程内容,并未做最后的检测,未来会再加强。

据了解,当时雇主提出“可归责于劳工”事证,包含6张警告单及劳动契约,而契约内容明示,违反3张警告单就构成解约的条件。但Edward仅承认一件,但劳工科认为无误,雇主也付了加班费,按程序完成离境验证。

到了高雄小港“机场外劳服务站”,服务人员打电话向社会局最后确认,最后问Edward:“还有要申诉的吗?”Edward表示没有,但表示不愿回去。服务人员连出境手续也没签,就让人走了。◇

(责任编辑: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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