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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拖吊车新规 3小时领回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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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2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台中市府交通局修正违规车辆管理办法,被拖吊的车辆只要在进场3小时内领回,就可免付车辆保管费。相较台北市的半小时、新北市无、台南市2小时、高雄市1小时,台中市的宽限时间是五都最长。

台中市原先规定车辆保管费无宽限期,经许多民众反映,车辆违规拖吊后随即赶到保管场,却须负担1日的保管费,并不合理;根据交通局去年领车纪录,99%的车主会在3小时内领回,在考量民众感受,修订3小时免费保管的宽限期。交通局表示,台中违规拖吊的移置费、保管费原就五都最低,修订后,免收保管费的宽限时间也是五都最长。

局长林良泰指出,违规拖吊是为维护使用道路者权益,不是为营利,交通局并不希望被拖吊车主伤荷包,但为维持拖吊保管场空间使用,3小时后收取保管费的机制仍需存在。

交通局表示,在移置费及保管费部分,汽车移置费800元/次、保管费100元/日,机车移置费100元/次、保管费50元/日;文心、崇德、丰原3处拖吊场的领车时间今年已由晚上11点延长至12点;同时强调,1日保管费是以24小时计算。

(责任编辑:罗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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