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建教联盟促立专法保障建教生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5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何孟奎台北16日电)建教生权益促进联盟今天表示,建教合作应设置建教合作审议会,定期检讨行业类别,教育部与教育局应设立建教生申诉审议会,生活津贴给付基准由教育部订定,并定期检讨。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今天审查“高级中等学校建教合作实施及建教生权益保障法草案”,建教生权益促进联盟上午到立法院召开记者会,呼吁尽速完成建教生权益的专法,落实教育训练,避免学生沦为廉价劳工。

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吴宜臻指出,建教生处境实在需要1部专法保障,政院版本与民进党立委版本最大不同在于申诉管道,现行申诉管道是学校,但学生向学校申诉后,学校通常不处理,因此应该由教育部设置申诉管道。

提出建教生权益保障法草案的民进党籍立委林淑芬表示,建教生已是经济上的弱势,部分建教合作机构不但没有给予支持,反而视其为最佳剥削对象,因此她的版本补充与加强对建教生、建教合作机构与学校三方之间,更完整的权利义务规范,且罚则更为加重。

联盟主张,建教生一年级应该在校学习专业课程,二年级再进行轮调,因为一年级心智发展、技术及理论并不纯熟,导致厂商须多加照顾,耗时耗力,且有可能触犯劳动基准法童工的相关规定,因此应等二年级再轮调至合作机构。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