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1年11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台北报导)许多学生选择就读建教合作班,既能学到一技之长,又能减轻家庭负担。建教生权益促进联盟14日表示,在劳基法保障不足、教育相关法规欠缺的情形下,企业常以建教生替代一般劳工;为保障建教生权益,将研拟民间版〈建教合作实施及建教生权益保障法〉,呼吁能在立院进行讨论并获通过。
立委黄淑英表示,由于建教生权益促进联盟认为行政院版本不够周延,因此研拟民间版本,对于建教生的保障刻不容缓,教育部法案已送委员会,至今尚未审查,希望教育部赶快促成法案审议,不要再让建教生受剥削。
民版保留政院版原有的保障措施,更加强了对建教生、建教合作机构与学校三方完整的权利义务规范。全教会常务理事黄耀南强调,应设立“建教合作审议会”,负责审理建教合作申请案,且定期检讨,淘汰不合时宜的行业类别;建教生遭遇不当对待,常求诉无门,应设立“建教生申诉审议会”来处理学生申诉。
另外,生活津贴给付基准由教育部订定,并定期检讨调整,机构积欠生活津贴,学校应求偿;也针对事业单位规定积极要件,限制2年内裁员超过1/10、违反劳基法等情形的公司不能参加建教合作。
林淑芬指出,在资方流传一句话:“用本劳不如用外劳,用外劳不如用建教生。”突显出建教生处境,希望列为优先法案,并以最快速方式通过,不分朝野,全力支持建教生权益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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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教生權益促進聯盟近一個月接獲投訴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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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校 |
投 訴 內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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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 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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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某私立高職 桃園知名家電公司 |
建教生超時工作至凌晨;學生右手受傷,廠商要求使用左手工作,強迫上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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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某私立高中 台北某連鎖髮廊 |
月休4天,但其中一天需到總公司上課,未去上課扣2,300元,並記曠職;該店經理掌管4家店面,疑似私自調派建教生,未通報校方;超時工作,未給加班費;老師為協助學生相關權益問題,反而認為學生有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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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某私立高職 某髮廊 |
平均每天工作13小時,月休4天,月薪1萬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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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某私立高職 某科技大廠 |
強迫建教生加班,未給加班費;建教生向教官求助,教官未給予協助甚至責罵建教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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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某工家餐飲建教科 南投日式拉麵專賣店 |
契約寫明大月休6天,小月休4天,工作至今已2個月,完全沒休假;業績未達標準,店長會體罰;校方不聞不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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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建教生權益促進聯盟 記者施芝吟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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