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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酒驾修法 最高判无期徒刑

酒驾肇事率较同期成长6.4% 立委提案肇事致死者 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或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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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5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北报导)两年半时间,酒驾肇事毁了972个家庭,连同肇事者的家庭一并计算,近2千个家庭要为酒驾者的“轻忽”,付出沉重代价。立委杨丽环的提案已入院会一读,修正草案中将酒驾致人于死者,上修至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台湾人喝酒喜欢豪饮、拼酒、劝酒,这种特有的饮酒文化、不醉不“归”的陋习,在早期民生物资并不富裕的情况下,并没有多大的问题,但在目前家家户户有车的社会里,酒后肇事成为令人头痛的事件。就在立院还在为酒驾头痛,并召开记者会的同时,云林县国中三年级女学生上学途中,被酒醉的男子疑自后追撞逃逸,女学生颅内出血,到傍晚仍在手术中,未脱险境。

民国99年酒驾肇事死亡人数为419人,100年则微升至439人,101年迄今已有114人死亡,相较过去同期成长6.4%,酿成不少家破人亡的悲剧。

酒驾是否适合缓起诉或加重刑责,法务部表示,将以刑罚相当的原则,深入再检讨,目前尚无具体结论;至于内政部长李源鸿出言“假释金过低”,法务部次长陈明堂强调,假释交保金额并不代表未来处罚的轻重,只是为防止肇事者有逃亡或串供之虞,不过法务部尊重部长的个人见解。

另外,警政署副署长何海民强调,警察机关应拒绝“关说”,必要时,警政署会考量案件的情况。国民党立院党团书记长徐耀昌也呼吁各级民意代表勿涉入关说,坚守本身立场。

国民党副书记长陈淑慧则建议警政署增编预算,提高检举酒驾的奖金。何海民最后呼吁业者,提供酒醉顾客必要的交通服务,共同担负社会责任。◇

(责任编辑: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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