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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劳委会开办跨域就业津贴 补助金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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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17日电)劳委会职训局今天表示,为减低失业劳工异地就业障碍,明天起开办“跨域就业津贴”措施,每人津贴或奖励最高补助达数万元。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职训局说,失业期间连续达3个月以上或非自愿离职劳工,亲自向劳委会职训局所属公立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经就服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后,经符合相关条件后,可依规定给予津贴。

职训局指出,津贴内容包含搬迁补助金、租屋补助金及异地就业交通补助金,失业劳工经推介就业后,如果就业地点距原居住地30公里以上,搬迁或租屋到就业地点在30公里以内,在就业30天后,就可申请搬迁或租屋补助。

搬迁费用核实发给,最高发给新台币3万元;租屋补助金以房屋租赁契约所列租金总额60%核实发给,每月最高发给5000元。对于不想搬迁到异地,因就业有交通往返事实求职者,可申请核发异地就业交通补助金,依劳工就业地点与原日常居住处所的距离远近,核发1000元至3000元不等补助。

此外,针对愿从事3K产业劳工,劳委会也提供就业奖励。劳工如果愿意跨域从事特定制程或特殊时程行业,并符合相关规定,除可领取跨域就业津贴外,还可申请缺工就业奖励,第1个月及第2个月每月核发3000元,第3个月起,每月核发5000元,每人最长发给12个月,合计领取最高5万6000元。

劳委会认为,透过“跨域就业津贴”与“缺工就业奖励”措施,可减少失业劳工因距离所致的就业障碍,协助跨域就业意愿低的弱势劳工尽速重回劳动市场就业,更有助于纾缓区域性及产业性缺工问题。

民众欲了解上述内容,可拨打免付费服务专线(0800-777-888)或就近洽询劳委会职训局所属就业服务站,有专人提供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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