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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罚
【大纪元12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管瑞平苗栗县28日电)苗栗县照南国中1名女老师因男学生漏写作业,将他手臂捏伤多处瘀青,经家长验伤提告,苗栗检方依伤害罪缓起诉处分。
苗栗县竹南镇照南国中一名男学生今年9月间因漏写2题作业,遭余姓女老师捏手臂,留下6处明显瘀青,家长不满教师不当体罚及校方处理态度消极,愤而对女老师提出伤害告诉。
苗栗地检署公布的缓起诉处分书中指出,余姓女教师因男学生未完成指定作业,追问原因时,学生又没有诚实回答,才会一时气愤捏掐学生手臂。
处分书中提到,依“儿童及少年福利法”规定,余姓教师对学生伤害应加重其刑,审酌余女无前科,担任教师期间表现优异,事后深表悔悟,加上校内已针对体罚一事对女教师记申诫1次处分,这名学生也肯定她教学认真,经司法侦办程序相信已获警愓,予以缓起诉1年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