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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释宪 文林苑两方各有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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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孙承武台北26日电)大法官会议今天宣告都市更新条例部分违宪。文林苑案不同意户王家委任律师感到遗憾;同意户自救会则认为还原事情真象。

文林苑案不同意户王家委任律师詹顺贵表示,无法认同大法官认为都更条例第22条有关申请核定都市更新事业计划时应具备的同意比率合宪,为此他也表示感到遗憾。

由于文林苑与北市府就拆除、迁移的部分仍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中,尚未判决确定,大法官会议并不受理都更条例第36条第1项前段。

詹顺贵说,王家人已与台北市政府进入协商阶段,目前合意停止诉讼,现在要看北市府的态度及是否提出合宜的解决方案,若双方未达成共识,不排除以此解释文声请再审。

文林苑同意户自救会则表示,大法官会议解释,对于王家质疑有关都更条例,包括22条、22条之1等条文并未违宪,正好还原真象,也就是“拆除王家合宪”。而同意户诉求只有一项,就是“尽早回家”。

至于都更条例第10条第2项有关申请核准都市更新事业概要时应具备的同意比率规定。大法官会议解释认为仅超过相关权利1/10就可提出申请的同意比率规定太低。

自救会指出,大法官会议的解释,不是针对“文林苑案”。因为文林苑案的同意户达36户、不同意户仅王家1户,无论土地总面积、合法建物总楼地板面积比例都远超过1/10。

士林文林苑拆迁引发都更争议。文林苑不同意户王家,以及因地震而须办理重建的新北市土城区大庆信义福村5层楼集合住宅等4个个案,分别于行政诉讼败诉后,声请大法官会议释宪,大法官会议并案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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