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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油价公式微调后 估8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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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孟汝台北10日电)现行油价浮动公式因递回效应及资讯未尽透明惹议,经济部今天召开油电经营改善小组会议,讨论智库修正版本,但未拍板定案,仍要进行微调,预计最快8月实施。

经济部长张家祝年初上任后要求检讨油价浮动公式,能源局在委托台综院与台经院召开公听会后,由台综院整合出新公式,并在今天召开台电及中油经营改善小组会议,邀请CEO及各界代表讨论浮动油价公式等议题。

张家祝会前受访指出,今天的会议是将整合的公式让油电经营改善小组成员审视,看大家有无异议;如无意见,经济部最后会再看一遍,今天不会有决议。

前中钢董事长王钟渝表示,修改后的油价公式,“有比较合理”;据了解,其他与会成员对营业费用含括项目有部分歧见。

台综院院长吴再益会后表示,检讨后的油价公式,将油价成本分成“购油”与“营业”两项费用,其中购油费用每周随国际原油价格浮动调整,100%连动,以消除递回效应;同时指标油价由7D3B改为65D35B,也较符合中油采购现况。

至于价格上限方面,吴再益指出,为提高民众节能诱因及维护产业竞争力,将取消亚邻最低价限制,改采亚邻均价,油价调价基准以市占75%的95无铅汽油为准。

能源局表示,递回效应要超过5美元才会显现,从民国96年实施浮动油价公式以来,仅发生过一次;未来调整机制与现行公式,涨跌相差只有新台币0.1元,但去除疑虑后,可让消费者充分接纳。

另外,能源局转述,张家祝裁示,油品属于自由竞争市场,应只公布批售价,但考量台湾消费者习惯,要求一段时间内,中油公司应同时公布其直营站的参考零售价。

能源局补充,依现行加油站管理规则规定,加油站应公告油品零售价,以让消费者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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