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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劳动裁罚 上半年逾30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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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7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台北市102年(公元2013年)上半年违反〈反劳动基准法〉受裁罚案件多达341件,其中劳工超时工作占21.14%、未给付加班费占17.88%。台北市劳动局26日指出,劳工超时工作、未给足加班费较易违法。

劳工工作超过法定或弹性调整后工作时间,雇主就有给付加班费义务,违法者最高可处新台币30万元罚锾,且得公布事业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

劳动局局长陈业鑫强调,企业应在追求利润及照顾劳工间寻求平衡点,建立互信劳雇关系。劳动局除持续加强法令宣导,增进雇主与劳工的劳动权益知识外,亦将工时、加班费等条件列入劳动检查稽查重点,提升检查强度,提高处罚金额,公布事业单位名称,以保障劳工权益。◇

(责任编辑: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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