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3年09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高云林编译报导)周三(9月11日),加拿大统计局2011年全国家庭调查(NHS)公布的最后一轮人口普查数据。数据显示,总体而言,25.2 %的加拿大家庭住房花费超过其负担能力界限,其中24岁及以下年轻人的住房负担最大。
2011年,有1/3家庭,相当于近330万家庭,住房支出占家庭总收入30%以上,比2006年的数字高出30万,超过加拿大按揭与房屋公司担负力限值,每个家庭住房成本月均1259元,比30%的标准均超510元。其中,49.7 %年龄在24岁及以下业主的住房开销超过负担能力限值。
据《金融邮报》报导,住房费用包括租金或抵押贷款、物业税、公寓管理费和水电费等。负担能力限值是加拿大按揭与房屋公司(CMHC)于1986年规定的。
加拿大住房及更新协会(Canadian Housing and Renewal Association)政策和方案主管奥尔德森(Dallas Alderson)表示,住房花费占据收入30%,可对业主造成财政困难。
奥尔德森说:“当你支付太多,你不能买杂货,不能让你的孩子参加娱乐项目,而这些都是关键基本的东西。”
住房的负担对年轻人的冲击最大,对25至44岁的人来说,只有26.7 %花费超过30%的界限,到45-64岁人群,这一数字降至21.9%,而65岁以上的人群,有23 %的家庭在住房的花费超过总收入30%。
有贷款的业主负担重
2011年,69%家庭拥有住房,比2006年稍高;2010年,480万加人(14.9%)居住在低收入住房,近50万租房家庭居住在政府福利补助房屋,其中37%收入30%以上用于住房;2006-2011年购房家庭中,5分之4有按揭,5分之1购买了共管公寓。
租房者比业主更有可能超过负担能力界限,40.1 %的租户用30%甚至更多收入租房,只有18.5 %的房主超过30%限值。
有抵押贷款的房主也往往有更多人比其他家庭超过负担能力限值。平均而言,有抵押贷款的房主每月超过限值688元,没有的业主超过界限259元,租户为每月403元。
CMHC高级研究员刘易斯(Roger Lewis)表示,一些家庭特别是业主,可能会自愿超过承受能力门槛。
刘易斯说:“他们可能住在比所需更大的房子里,或是要加速他们的按揭付款,或别的什么原因。”
他补充说,与住房大小相比,同样重要的是要看在住宅内居住人员的数量,以及居住条件,来确定加拿大家庭住房负担能力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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