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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房屋税5降2不涨 绿建筑可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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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5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谢平平台湾台中报导)台中市不动产评价委员会30日公布,“房屋标准单价”及“地段率”不予调整,并通过5项减税措施,其中包含全台首创“绿建筑标章建物”可减税;副市长蔡炳坤表示,决议代表未来3年都如此征收,主因是台中市政府财政情况健全,委员会在经过通盘考虑后,做出以上决定。

近年国内油电调整、民众薪水却维持原样,不动产评价委员会考虑台中市去年税收有超收基础,因此决议以下5项减税措施,嘉惠台中市民。

1·清泉岗机场噪音影响地段,地段率调降10~25%,影响户数约9千户。2·垃圾掩埋场附近,地段率调降5~30%,影响户数约3‚500户。3·住宅增订“只停至2F电梯”设备的房屋税,区隔以往2F电梯归纳在“3停门”内,价差约一半。4·取消国际观光旅馆中央型冷气机及电扶梯的房屋加价规定。5· 获得内政部绿建筑标章建物,可减征5%房屋税。

蔡炳坤表示,为了将台中市推向国际观光都市,并营造低碳城市,因此特别设定第4、5项减税措施。

在税务法规中,商业电梯、住宅电梯可增加住宅使用价值,因此需与主建物共同核定房屋现值,具课税标准。但近年来住宅电梯兴起,税务由屋主一人负担,与集合住宅相比,负担显得较重。蔡炳坤表示,以往台中市的电梯工程费项目最少都以3停门(3楼)为课税标准,为因应市民在旧透天厝内新装设“孝亲电梯”,只到2楼,因此台中市不动产评价委员会修订“电梯设备工程费概算表”,新增“2停门(2楼)”电梯设备工程费项目,以减轻民众负担。

台中市税务局概估,此次新增订的2楼电梯设备之标准单价从22万减为15万,约可比3停门再减少30%的税捐,让装设孝亲电梯的民众大大松口气。此外,椅子电梯属可拆卸设备,未“固着”于房地,故不课税。

(责任编辑:罗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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