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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藤雄:我是受害者 被迫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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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25日电)台北地院审理合宜住宅弊案,远雄集团创办人赵藤雄不认罪,辩称“我是受害者,不是受益者”,指称A7案是给了新台币500万元。

赵藤雄出庭后发生插曲,多名护树人士持着标语一拥而上,当面对他大喊“老树杀手赵藤雄”,赵藤雄不发一语即离去。

台北地院上午开庭,传唤赵藤雄、远雄前副总魏春雄、叶世文的密友陈丽玲。赵藤雄在庭讯辩称,“我无罪,没有期约行贿,我是受害者,不是受益者”,A7案及八德合宜住宅案,他是因为不敢得罪前桃园县副县长叶世文,所以被迫给钱。

赵藤雄表示,A7案他是给叶世文新台币500万元,而非侦查中说的400万元。魏春雄则不认罪,表示当初是接受赵藤雄命令而听命行事,批评检方是先射箭再画靶。陈丽玲也不认罪。法官于庭末谕知10月27日再开庭。

台北地检署侦结桃园八德合宜住宅、A7合宜住宅案、新竹眷改土地案、淡海新市镇案及财产来源不明案,依贪污等罪起诉赵藤雄、叶世文、学者蔡仁惠、魏春雄、陈丽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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