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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行政院通过博物馆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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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郑景雯台北7日电)行政院会今天通过博物馆法草案,文化部长龙应台表示,未来包括故宫在内的台湾公私立博物馆就可共同成立国家级的专责机构。

行政院会今天通过“博物馆法”草案,将函请立法院审议,草案中最大突破就是允许博物馆成立“专业法人”,设置博物馆文创开发的专责机构。

龙应台表示,有了这项法源后,未来包括故宫在内的台湾公私立博物馆就可共同成立国家级的专责机构,为推动博物馆典藏加值与跨域应用推广注入活水,提升台湾的文化国力。

龙应台表示,全台有多达746家大小不同样态的公私立博物馆,过去30年来民间就一直倡议订定“博物馆法”,终于在文化部成立2年后有了突破。

未来该法案在立法院三读通过后,公立博物馆即适用“博物馆法”规范,私立博物馆若愿意依法登记为博物馆,就可适用相关税制的减免优惠。

“博物馆法”草案共计4章18条,其中第10条明订“为推动博物馆典藏创意加值及跨域推广应用,中央主管机关应与相关机关(构)会商成立专业法人;其设置另以法律订之”,具有特别意义。

所谓“专业法人”可以是财团法人、行政法人、公司(含国营公司)等型态,专责营运博物馆商店、文创商品开发设计及博物馆典藏授权等,“专业法人”的盈余将挹注博物馆,让博物馆得以永续经营。

龙应台表示,目前德国与法国都是采用多家博物馆共同成立单一专责机构开发博物馆文化商品应用或商店营运。

台湾由于市场规模小,龙应台个人认为应结合故宫在内的公私立博馆共重成立国家级专责机构,以发挥最大效益,提升国家文化国力,不过她强调还需要与各界讨论再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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