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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县联合监督 销毁23吨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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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9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劣质猪油事件,桃园县政府持续追踪问题产品流向,并全程监督下游厂商执行下架、回收及销毁事宜,桃园县卫生局长刘宜廉18日表示,由于桃园县对县内所有食品制造业者及添加物使用采“源头管理”原则严格查核,卫生局于18日下午把3万多件、重23吨的不合格产品予以销毁。

劣质猪油及其产制相关产品属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第1项第1款变质或腐败食品,依据同法第52条规范业者执行销毁事宜。为确保民众饮食安全,防范不合格产品流入市面,桃园县指示立即销毁23吨不合格产品,包含潘记食品企业社约10吨、老克明葱油饼有限公司1万5,000片(约3吨)、忠将有限公司1,020箱(约10吨)之葱油饼及葱抓饼。

卫生局已完成阶段清查,终结不合格食品,截至目前已查核小吃店、杂货店、大卖场、超商、夜市等场域共3,123家次,下架33,306件不合格产品,并启动后续回收、销毁机制,第一波销毁23吨受劣质猪油污染的葱油饼及葱抓饼,其余产品陆续销毁。最后,卫生局再次呼吁食品业者,对于配合稽查者,卫生局将采辅导并协助业者做好食品安全管理。但对于企图规避、拒不提供下游厂商名单或提供资料不实者,将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47条从重处分,最高可处新台币3百万元罚锾。

民众如有发现食品业者不法情事,可拨打食安检举专线0800-285-000,经卫生局查证属实,最高可获得检举奖金2,000万元!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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