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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团盼扩大垫偿 台劳动部:待研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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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9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北报导)全国关厂工人连线、台湾国际劳工协会等劳团23日在劳动部前举行记者会,要求劳动部修法,呼吁“积欠工资垫偿基金”的垫偿范围,从6个月的积欠工资,扩大到退休金与资遣费。对此,劳动部表示,因涉及垫偿范围及费率等事项,正进一步研议细节内容。

劳动部表示,为确保劳工退休金及资遣费权益,已研议修正《劳动基准法》第28条等规定,将劳工工资、退休金及资遣费等债权之优先受清偿顺位与第一次序之担保物权相同;其未受分配清偿之债权,仍有最优先受清偿之权。

劳团指出,雇主为了规避人事成本支出,想尽办法逃避支付劳工退休金资遣费,政府监督不力,遇到资方恶性关厂时,工人只能眼睁睁看着多年的劳动心血付诸流水。

劳团表示,全关连自民国102年(2013年)便提出《劳基法》28条的修法,要求将积欠工资垫偿基金的垫偿范围,从6个月的积欠工资,扩大到退休金与资遣费,以落实“代位求偿”的精神,确保工人在遭受雇主恶性关厂歇业时,仍能拿回完整的棺材本。

针对劳团的诉求,劳动部表示,8月已与经济部、金管会开会,朝扩大积欠工资垫偿基金范围研议,若纳入退休金及资遣费,须增加垫偿支出及提高垫偿费率,因应垫偿范围扩大后,垫偿申请人数的增加,因此劳动部会邀相关单位进一步审慎研议。◇

责任编辑: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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