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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健保弃保潜逃 监院纠正法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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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吕欣憓台北14日电)前台南县议长吴健保和前瑞芳镇长廖秀雄遭判刑但没有报到执行,目前被通缉中。监察院认为政商罪犯为逃避司法制裁,利用发监执行前的空窗期潜逃案例一再发生,通过纠正法务部。

吴健保涉及职棒签赌打假球案遭判刑3年2月确定,原应去年9月30日向检方报到执行,但弃保潜逃,迄今仍未归案。

廖秀雄因涉嫌挪用中油补助款,今年1月遭判刑2年10月确定,又因涉及台电采购弊案,3月被判刑9年定谳,共要服刑11年10个月,但廖秀雄同样没有报到执行,甚至传出已逃往大陆。检方已经对吴、廖2人发布通缉。

监察院司法及狱政委员会今天通过监察委员林雅锋和王美玉的调查报告及纠正案,纠正法务部、高检署、基隆地检署,并要求法务部就高检署检察官林勤纲、寿勤伟及基隆地检署前检察长涂达人的违失行为,依法官法为职务监督,另函请司法院、法务部参考改进。

纠正案文指出,法务部为防止重大政商罪犯于执行前逃匿,早于93年间即建立防逃机制并订颁“防范刑事案件被告逃匿联系作业要点”,明订一、二审检察长对于社会治安或经济秩序有重大危害的特定刑事案件,认为被告有逃亡之虞时,应层报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后建档列管。

监委调查发现,吴健保及廖秀雄所犯相关案件于侦审期间,检察机关皆未依相关规定办理,甚至全国近2年来无任何层报检察总长列管的案件。法务部未督导所属检察机关确实层报及管考应采防逃作为的重大刑事案件,显有重大违失。

监委指出,检察官是否可以在收受案卷前执行,实务作法不一。为兼顾执行的公正性并缩短重大政商罪犯逃匿空窗期,法务部宜建立案卷送达前执行的标准,并督促检察机关对于启动防逃机制的受刑人尽速传唤到案。

监委也指出,法院判决书印制、送达及卷宗移转耗时过久,影响检察官指挥执行时效,致生刑罚执行的空窗及被告借机逃匿的风险,建议司法院应正视并研拟可行的改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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