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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一条龙做半套? 教育局:市库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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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11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台中市议员江肇国、杨典忠4日在议会质疑市长强力推动的“托育一条龙”只做半套?其中托婴中心及保母系统由社会局主管,幼儿园主管机关为教育局,但2局请领托育补助的标准不同调,导致家长因担心脱离保母系统即失去补助,不敢将幼儿送幼儿园。

市府推出“托育一条龙”政策,针对托婴中心、保母系统及幼儿园皆提列相关补助办法,希望减轻父母育儿负担。依目前规定,申请托婴中心及保母系统,由父母其一设籍台中半年以上,或幼儿本身设籍台中,即可提出申请;而申请幼儿园,规定父母一方及幼儿本身,皆需设籍台中市半年以上,才符合请领标准,引发家长跳脚。

教育局长颜庆祥表示,“台中市幼儿学前教育补助方案”是将现行5岁幼儿免学费补助对象再向下延伸,凡设籍台中年龄2 岁以上未满5岁的幼儿,且父母有一方也设籍台中,就读中市公立幼儿园者,即可享免学费福利,就读符合规定的私立幼儿园,也可获最高每年3万元学费补助。

颜庆祥说,方案是同时期望达成提高学前幼童,进入立案幼儿园就读的比率及普及化;但在市政财源考量下,规定须符合幼儿及其一方父母设籍台中满半年以上,才具备补助资格,是优先照顾台中市民。但“政策是死的”,将在实施一段时日后,统计还有多少个案,重新检视该申请补助条件。

针对部分家长误以为一入园即可领取补助,议员曾朝荣则建议市府加强宣导,说明幼儿园补助请领期程。教育局表示,为避免补助后转读其他园所,衍生补助款请领权责单位不清问题,因此必须读满1个月后才能申请,以学期为单位,入公幼者免缴学费,入私幼者每学期补助1.5万元,由园所提出申请。

责任编辑:罗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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