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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游艇停泊收费 14日起采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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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4日报导】(中央社台北14日电)农委会渔业署今天公告,“第一类渔港游艇停泊费收费标准”,未来第一类渔港游艇停泊费将采长度计费,并依浮动码头及岸壁码头而有不同计价方式,以利吸引大型游艇停泊渔港。

渔业署指出,政府为了推动游艇海上休憩活动政策,落实“爱台12建设”,择定基隆八斗子、宜兰乌石及台南安平 3处渔港完成建设游艇码头,提供151个游艇船席。

渔业署发现,过去海上游乐船舶停泊渔港的停泊收费,是按船舶容积量(即船吨)每天新台币20元计收,但因屡有外国游艇停泊渔港,是船长10公尺(约33英尺)的小型游艇,船吨数可能不到5吨,每天停泊费只有100元,每月停泊费也只有3000元。

但是相对一艘30公尺(近100英尺)游艇,船吨数可能达200吨以上,只占用3到4艘小型游艇长度的船席,每月停泊费却高达12万元,差距近40倍,影响大型游艇停泊渔港及从事海上休憩活动的意愿。

渔业署因而于今天公告“第一类渔港游艇停泊费收费标准”,迎合国际趋势,决定游艇停泊费以长度计算。

未来浮动码头将以船席大小计算,最小计价单位每船席10公尺(33英尺)每天每船席400元,最大30公尺(98英尺)每天每船席1500元;岸壁码头停泊费则游艇本身全长(Length Overall;LOA)计算,全长小于10公尺,以每船席每天200元计收,10公尺以上分5级距,从每天每公尺20元到50元不等。

渔业署补充,目前3处渔港的游艇码头几近满泊,包含德国著名品牌“HUGO BOSS”巡回世界的帆船、世界知名的213英尺(1600吨)超级游艇“AMBROSIA”、164英尺(500吨)超级游艇“SENSATION”,以及台湾自制95英尺(224吨)游艇“JADE”,都曾造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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