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避免租屋纠纷 台内政部修租赁契约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7月22日报导】(中央社台北22日电)为避免租屋纠纷,内政部着手研修“房屋租赁契约书范本”,明订水、电及瓦斯费负担分式、押金返还条件、提前解约赔偿金等,预计年底将草案送行政院消保处审查。

内政部2002年已公告“房屋租赁契约书范本”,但并未强制规定使用,房东大多采用坊间房屋租赁契约书,其中有许多不合理的规定,例如随意更改电费收费标准、没收押金等。

内政部地政司不动产交易科长陈启明今天在内政部记者会指出,根据崔妈妈基金会统计,去年租屋纠纷最多问题是提前终止租约,有466件;其次是漏水等房屋修缮问题,有257件;押金返还问题218件排名第3。

因此,陈启明表示,为因应社会环境变迁及租屋市场需求,内政部着手研修房屋租赁契约书范本,并研议增订其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例如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如水费、电费及瓦斯费等负担方式、押金返还条件、双方提前终止契约的赔偿金、承租人未依契约返还房屋等事项,预计年底将草案送行政院消保处审查。

为减少租屋纠纷,内政部次长陈纯敬提醒民众在签约前,应仔细审阅租约内容,包括确认房东是否为屋主、租赁期间及附属设备内容应明确列出、提前终止租约及违约责任的确认等。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