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禁鱼翅案被驳回 李兆祥欲上诉到最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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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7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周凤临旧金山报导)联邦上诉法庭以州法覆盖联邦法有先例、以及原告未能证明加州禁止鱼翅影响贸易为由,再次驳回反对加州禁鱼翅法原告的上诉。该案的推动者、华埠街坊会会长李兆祥表示,将继续上诉,一直到最高法院。

联邦第九巡回法庭是在7月27日以2票赞成、1票反对做出驳回上诉的裁决的, 裁决书认为,联邦法律并未明令州法不能制定更为严格的法律,两者可以并存。法庭亦未认可加州禁止鱼翅将导致与其他州贸易的不公平竞争,指原告并未对这一论点提供具体的证明。

禁鱼翅法案(AB 376)于2011年通过,并于2013年正式生效。该法律规定,任何人在加州不得持有、贩卖和出售鲨鱼鱼翅。这一法案的发起者、当时的加州众议员方文忠听取了动物保护组织的游说,从保护鲨鱼、保护海洋生态平衡的角度出发提出这一法案。

禁鱼翅法案在华人社区引起很大争议,部分华人认为,这一禁令打破了中国人将鱼翅作为美味的文化传统,是对华人的一种歧视。法案通过成为法律后,华埠街坊会和美亚正义联盟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颁布禁制令,阻止该法律实施,但联邦法院拒绝,其后的上诉亦被驳回。此次巡回法庭是就华人团体再次上诉、今年3月的听证之后做出的裁决。

去年3月联邦旧金山地区法官奥里克(William Orrick III)裁决认为:“有华人血统和文化的人们,无疑是构成鱼翅市场的压倒性的主体,但一项法律对种族产生不同影响,不一定就是违宪。”没有采纳原告提出的禁鱼翅法案涉嫌种族歧视的说法。

责任编辑: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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