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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修订声声慢 动物枉死再添一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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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4月26日讯】(中央社台北26日电)台湾动物社会研究会研究员林岱瑾表示,嘉义运送犬猫闷死案是阿河事件翻版,突显“动物运送管理办法”、“公立动物收容处所管理规格”待修订,私立收容所也亟待订定管理办法。

河马阿河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但除了新闻画面耸动,似乎尚未促成相关机制与规范健全。

林岱瑾表示,其实嘉义县家畜疾病防治所25日运送71只犬猫到台南市将军区,由民间收容所领养;但因防治所的运送车辆冷气故障,导致当中36只热衰竭死亡的憾事,就是阿河事件翻版。

她说,阿河事件所涉动物运输相关规范,是依“动物保护法”第9条第3项订定的“动物运送管理办法”执行,但是这个办法只规范家畜中的猪、牛、羊。

其他类的动物,包含家禽(鸡、鸭、鹅等)、同伴动物(犬、猫、兔等)、实验动物(兔、狗等),以及圈养动物(河马阿河等即是),都不受规范,所依据的动保法第9条也没相关罚责法条。

其次,农委会2015年8月颁布的“公立动物收容处所管理规则”,有规范设备、收出养的规定,但是不包含运输动物的工具、方式等内容规范。

再者,因应推动降低安乐死、朝零安乐死方向迈进,许多公立动物收容处所的犬猫收容届期后,转而运到私立动物收容机构,以避免安乐死;但是私立收容处所的管理办法,也付之阙如,至今未订定,因此我国也没有就后续收容单位的安置条件、专业人力订出规范。

林岱瑾建议,动物运输应有一套标准,且应由中央主管机关订定,上述三个法规都是行政规范,不需要送立法院修法三读,呼吁农委会尽速修订,以免阿河事件一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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