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党产条例完成三读 三大争议一次看懂

人气: 48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2016年07月25日讯】争议多时的党产条例今天三读,包括法案名称要不要加入“不当”、主管机关是行政院下设委员会或监察院,及追溯到何时,蓝绿各有坚持,民进党团最终以人数优势表决获胜。

立法院临时会院会今天处理“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包括法案名称、主管机关、起算日期等多项争议,都是透过表决,才由民进党团提出的修正动议通过。

立法院为处理不当党产处理条例与国营事业预算,在15日休会后随即召开第一次临时会,经过22日朝野协商后,并在国民党团未杯葛的情况下,今天正式处理法案内容。

三大争议之一法案名称,国民党团不希望出现有“不当”这种未审先判的法案名称,因此提出修正动议希望将法案名称订为“政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并扩大适用范围。

国民党立委赖士葆甚至认为,如果是针对国民党党产而来,那应该正名为“中国国民党党产处理条例”。

民进党团则认为,国民党还有很多附随组织,也应该纳入法案名称中,并成为被追讨党产的标的之一,因此提出修正动议将法案名称改为“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最后经过表决胜出后通过。

三大争议之二的主管机关,则分散于法案的第2条与第18条。国民党团主张,主管机关认为政党取得的财产有争议之虞者,应移请监察院调查,处理党产相关问题的委员会,也应设置于监察院下处理。

民进党团提出的修正动议,内容则与委员会初审通过的版本相近,都是以行政院下设委员会为主管机关,民进党团修正动议版本指出,“行政院设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为本条例之主管机关”,全案经过表决后,通过民进党团版本的修正动议,“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将由行政院设置委员会为主管机关,将设委员11至13人,并设主委与副主委。

三大争议之三的起算日期部分,国民党团提出的修正动议,希望自民国80年5月1日,也就是动员戡乱时期终止日才起算。

而委员会初审通过版本与民进党团提出的修正动议,都以民国34年8月15日日本战败为起算日期,双方认知的差异很大。

经过表决由民进党团修正动议胜出,“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追查的不当党产,自34年8月15日起算。

虽然国民党团在党产条例的处理过程中,提出10多条与民进党团不同的意见,但在决定不杯葛院会进行,同意用表决来分胜负,在寡不敌众的现实下,虽历经了一整天在院会中的发言与表决大战,还是败下阵来,争议多时的党产条例也终告尘埃落定。(转自中央社)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