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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丰案 蔡友才遭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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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8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懿胜、郭岳仁台湾台北报导)兆丰银纽约分行违反美国《银行保密法》及《反洗钱法》,遭重罚1.8亿美元(约新台币57亿元),台北地检署23日兵分三路前往兆丰银总部、金管会与财政部调阅资料,并传唤兆丰金前董座蔡友才到案说明,检方讯后,将蔡改列侦字案被告,谕令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

北检23日晚间发新闻稿指出,根据搜集的相关资料及纽约州金融服务管理局(DFS)新闻稿,初步判读结果认为,兆丰银行纽约分行遭裁罚的基础事实分别为内控缺失、未能有效解释纽约分行与兆丰银行巴拿马分行间之可疑交易、未能实施适切的实地查核、不适切的风险评估政策及程序、台湾总行欠缺谨慎监督及纽约分行针对DFS审查报告提出令人不安及不屑一顾之回应等理由。但截至目前本案是否确有不法行为,尚待查证。

高检署检察长王添盛22日邀集金管会、法务部、台北地检署、调查局洗钱防制处召开闭门会议,会后高检署官长陈传宗表示,协调由北检分案,案由朝违反《银行法》、《金控法》及《洗钱防制法》等3大方向调查。

该案由曾任职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侦办过国务机要费案、股市秃鹰案的书组 (肃贪专组)主任检察官周士榆主办,忠组(检肃黑金专组)检察官杨展庚协办。检方将厘清有无国人涉及刑事不法,至于行政调查部分,由相关主管机关负责。◇

责任编辑:韵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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