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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中央应修法让公告地价每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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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3月24日讯】台北市地政局今天说,建议中央应尽速修法让公告地价可每年公告反应地价变动,或授权地方政府得视实际地价变动每1至3年公告,这是同步推动地价一价化与价税租分离的第一步。

地政局表示,按现行平均地权条例规定,每3年重新规定地价1次,但近年不动产市场景气波动频繁,公告地价3年一调,却因“短期地价僵固、递延地价动态”特性,无法及时反映地价动态。

北市府从民国104年配合内政部推动地价合理化政策,曾提出“缩短公告地价调整频率,拉近与市价差距”,中央也曾在同年8月召开正式会议讨论条文修正草案,隔年送内政部法规会审查,目前提送修正版本,是采公告地价缩短为“2年一调”方式。

但自施行实价登录后,提升各界对房地价格变动敏感度,目前公告地价3年1调,无法及时反应地价变动,直接影响地价税基公平合理性。

地政局分析,以台北市105年地价税总税额约新台币294.96亿元为例,假设106年公告地价并同公告土地现值下跌2.43%,预估能减少总税额约7.17亿元的民众税赋负担;公告地价若是3年调1次,将“造成政府每年计征地价税基的合理性受质疑”。

地政局建议,中央应尽速修法使公告地价得每年公告反应地价变动,或授权地方政府得视实际地价变动每1至3年公告,这是法律制度合理化变革,无涉个别利益算计,也是同步推动地价一价化与价税租分离的第一步。(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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