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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退休领薪超基本工资 将停月退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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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6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临时会连日讨论年金改革相关议题,朝野立委16日继续针对“公务人员退休抚恤法”草案进行协商。经讨论后,朝野党团达成共识,同意公务员如果病故、意外死亡、因公死亡或自杀死亡可抚恤,但判刑确定、于免职处分送达前自杀者不抚恤;此外,退休公务员再任公职、政府捐赠的财团法人、转投资公司等,如果薪资超过基本工资,则停领月退休金。

立法院长苏嘉全16日主持朝野协商,讨论攸关年金改革的“公务人员退休抚恤法”草案。苏嘉全表示,22日就要处理,若各立法院党团无法妥协,就到院会讨论。届时国会议事直播,各党团阐述理由,让人民决定。

公务犯罪自杀 不予抚恤

在讨论到公务员在职死亡是否抚恤时,铨叙部长周弘宪认为,一般自杀还是应该抚恤;民进党立委尤美女也认为,自杀对家属是很大折磨,抚恤金就是照顾遗属,所以仍应抚恤。最终朝野达成共识,公务员因病故或意外死亡、因公致死、自杀死亡都纳入抚恤,但若因公务犯罪,在判刑确定后、免职处分送达前自杀者,不予抚恤。

另外,初审通过条文也规定,公务人员退休后所领月退休金或遗族所领的月抚恤金或遗属年金,得由考试院会同行政院,衡酌国家整体财政状况及经济成长率、消费者物价指数、公务人员退休抚恤基金投资绩效调整。

不过朝野立委对月退休金的调整幅度、调整频率有不同看法。对此,苏嘉全表示,若调整过大一定要经立法院同意,小幅调整可授权行政院与考试院,但不要太多空白授权,否则会让立法院、民众不放心。

此外,朝野也达成初步共识,支领或兼领月退休金人员死亡后,另核给遗族遗属一次金,除了未再婚配偶分配半数,其余依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平均受领。

杜绝双薪肥猫  采绿主张

至于外界关心的“双薪肥猫”部分,民进党团主张,退休人员再任由政府编列预算支给薪水的学校或团体,若每月支领薪酬总额超过法定基本工资,应停领月退休金;不过考试院版及亲民党团版主张,若再任薪水超过32,160元时应停领;国民党则主张,应以最后在职薪资的1/2为停领标准,但若受雇执行政府紧急事故、救灾、救难,或受雇担任偏远地区医疗职务者,不在此限。

经朝野协商,最终依照民进党团标准通过。此外,朝野协商达成共识的条文明定,公务人员在职期间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刑法》渎职罪或假借职务上权力、机会或方法犯其他罪,先行退休、资遣或离职后始经判刑确定者,应剥夺或减少退离职的相关给与,若已支领者也需追缴。

条文明定,剥夺及减少退离职给予的级距为,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确定者,应全数剥夺;判处3年以上,未满7年者,应减少50%;判处2年以上,未满3年者,应减少30%;判处1年以上,未满2年者,应减少20%。◇

责任编辑:昱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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