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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一地两检”如跨境执法 引发港人疑虑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中)、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右)和保安局局长李家超 (左)昨午在记者会上解释“ 一地两检 ” 方案。(李逸/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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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7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香港报导)高铁“一地两检”争议跨越三任香港特首,自2008年提出讨论至今,历时9年。昨日终于正式公布。方案一出,疑虑不少,部分议员、学者认为方案违反基本法。

其实一地两检在西方国家早已有先例,但均没有执法权,以保障国家的司法权。中共式一地两检在制度上拥有执法权,引发香港社会广泛质疑。

昨日上午传出行政会议通过广深港高铁香港段“一地两检”方案。政府昨日下午3时半,由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和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举行记者会公布有关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一地两检安排。

三步走落实一地两检

根据一地两检方案,参考深圳湾口岸模式,将西九龙高铁站部分租赁给内地口岸。袁国强强调,设一地两检,才能发挥最大效益,否则有违兴建高铁原意。又强调在西九实施一地两检,切实遵守三个原则:“第一,在法律上必须符合‘一国两制’政策,不可以违反《基本法》;第二,在运作上亦必须可行和有效;第三,在保安方面必须能够有效处理保安风险,防止出现保安漏洞。”

对于《基本法》规定“全国性法律不在香港实施”,他指内地口岸区法律上已不属“香港特区”范围,因此不会违反《基本法》条文。

袁国强又提出以“三步走”落实“一地两检”。第一步是内地与特区政府达成《合作安排》,内容包括口岸区的设立范围及管辖权、应急处理机制、争议磋商等。落实合作安排后,第二步是由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批准及确认合作安排,包括批准内地单位到香港特区实施一地两检,以及同时根据《基本法》20条,授权香港特区落实一地两检。第三步由两地各自启动相关程序,香港方面进行本地立法。两地会建立联络协调与应急处理机制,加强沟通。

被问到如立法会不通过有关法例的问题时,袁国强指,政府并无后备方案,希望可以2018年第三季前,完成所有“三步走”的步骤。至于何时提交决议案给立法会审议,他表示尚未有时间表。

“ 一地两检 ”方案公布后,民主派议员随即回应,指方案违反《基本法》 。(蔡雯文/大纪元)
“ 一地两检 ”方案公布后,民主派议员随即回应,指方案违反《基本法》 。(蔡雯文/大纪元)

泛民批方案割地 损法治

本身是大律师的公民党陈淑庄指,今次方案以《基本法》第20条作切入点,由全国人大做决定再在香港立法。她形容此安排是“割地”,“租赁”只是技巧说法:“内地公安零距离继续可以有一个移动的边界可以进入香港境内,而且今次还要是我们特区政府联同中国政府来一起去自阉,然后要求立法会去配合。”

她反驳当局引用深圳湾口岸模式做借口,指当年深圳湾地带不属于香港范围,是在香港以外的地带实行香港法律:“当时没错是用了第20条,但大家留意20条的条文,当时是人大决定用些本来香港没有的权力,而给了香港这些权力,但是现在的安排,就是人大做一个决定,是要求香港自阉。”

开坏先例 失基本法保障

她反驳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指《基本法》第8、18和22条之规范不适用于“内地口岸区”,而是全部都不适用。她强调香港人不能接受一地两检:“因为今日可以用方便来把西九割了出去,而我们还多了一条移动的边界,而以后是否在太子站的深港直通巴士,我们也可以因为方便便捷然后做一地两检呢?我们的机场,我们所有的关口是否全部都可以做一地两检呢?”

工党张超雄批评方案是以《基本法》20条凌驾《基本法》:“因为如果我们打开这个缺口,其实如果中央可以授权我们去做一些事是完全违反基本法的,这样也成功的话,这将会是一个很坏的先例。完全改变了基本法对香港,对一国两制的保障。”

无政党毛孟静和朱凯廸也表明会尽力阻方案通过。毛孟静批评三位官员在记者会上重复强调所谓的“便利、方便”,“就似乎纯粹一个方便就可以尽情扭曲法律,尽情把一国两制消弭于无形”。

根源是港人对中共失信心

她强调港人对中共没信心:“现在就是香港人担心将来出入境的时候,无论是人身安全,出入境本身的安全,至到最基本的小小的保安问题都要担心,香港人真是要清清楚楚想一想,为了几十分钟的方便,就为了便利,放弃自己的原则、尊严、一国两制,甚至给它肆意践踏基本法,不能接受。”

民主派将会与学者和市民成立“一地两检关注组”,从不同方面让市民认识方案的坏处。并会尽全力阻止法例通过,但未有具体方案。

英法式 两国各自拥管核权

曾任香港大学地理学系及岭南大学文化研究学系兼任讲师的梁启智则展示英法隧道协议及加拿大一地两检的本地立法文件。

他指内容与政府所言不同,如在英法文件中:“ 是三十八条,里面提到,两国是有自己的刑事管核权直到它的边界为止,写得非常之清楚,另外在加拿大的本地立法里面,亦都很清楚是没有给予刑事的权力予美国政府的,甚至是有各式的条文说明美方人员可以做些什么,不可以做什么。”

他特别喜欢第十条:“ 就是说任何的旅客在通关的过程里面,如果不喜欢的话,,随时可以走,那这个权力在西九有没有,非常令人质疑。”

司法权不能租借出去

华府中国问题专家石藏山认为,“一地两检”在司法上引伸很大的问题,“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把自己的司法权租借出去。香港的法律制度能不能把自己的司法权租借出去?!这是最大的问题,他们现在有可能由人大做一个决议,由香港政府执行就完了,那就是大问题,如果人大能够做这个事情,那以后任何事情就由它来做,那香港的司法权就完全被剥夺掉。先例一开,它可以帮你搞23条,香港政府执行就可以了!”

他举例,在一地两检的大楼内要执行中国法律,大陆官员有执法权,如果有人喊“平反六四”,他们就可以把这个人直接从香港带回去中国大陆,再用大陆的法律审判在香港的行为。#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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