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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T商业仲裁判付1.8亿 台中市府拟司法诉讼

台中BRT相关“CL03标机电系统工程”验收问题,日前经仲裁判市府应给付厂商1.8亿元尾款。(黄玉燕/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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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8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台中市BRT政策在新市政团队上任后,相关“CL03标机电系统工程”验收问题,日前经仲裁判市府应给付厂商1.8亿元尾款。市府交通局长王义川重申当年BRT未完工先上路,导致许多难解而无法验收,尊重商业仲裁结果,但会继续协商,也不排除进入司法诉讼。议会国民党团则指控市府“故意迟不验收”、“故意关闭系统设备”、“故意放任设备损坏”,如今判赔是浪费公帑,要求市长道歉、交通局长下台。

王义川表示,前市府推动BRT蓝线许多设备没完工就赶上路,包括机电系统在内的许多设备确实皆未达验收标准;厂商虽在104年多次要求验收,但在问题未获改善前,并不能要求承办公务人员强行验收,因此,所谓市府“故意”不验收与事实不符。

而未能验收的部分包括,104年3月10日抽查查询机感应、月台门连动等均有问题;收费闸门及售票设备验证迟至104年7月31日才完成;以及105年9月进行初验时,厂商拒绝改善467项缺,同时也未依契约保养维护。至于保固起算时间,厂商主张市府先启用就应起算,但到新市府时,发现当时设备功能根本还未完成建置,也未完成系统测试,且验收过程已有部分设备损坏,直到今年7月24日机电设备完成运转后,才达验收条件。

交通局也提到,厂商曾于103年2月前市府时期报竣,但当时自动收费系统还有加值功能尚未获票证公司验证,至104年7月31日才完成。之后市府要求厂商重新办理竣工检验,厂商却拒绝,导致整案延至105年9月才进入验收程序。

王义川强调,相关设备未完成验收,仍应由厂商负责保管,市府也无故意关闭系统设备或放任设备损坏的可能性。至于仲裁结果会允以尊重、但不照办,将以原契约5亿元继续与厂商协商,也绝不多付所谓利息费用;若协商不成,不排除进入司法诉讼;至于还可使用的机电设备将不会闲置。

责任编辑:罗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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