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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税5月开征 节税撇步报您知

房屋税5月开征 。(竹市税捐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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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4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林宝云新竹综合报导)107年房屋税将于5月1日开征,缴纳期限至5月31日,课征所属期间为106年7月1日至107年6月30日,税单及转账纳税通知4月18日已陆续寄发,纳税人如未收到税单,可以利用电话、网路或亲自到税务局补发税单。另新竹市106年起免征房屋税之住家房屋现值,由10万元提高为10万4千元,符合免税的民众将不会收到税单。

新竹市税务局表示,房屋税是依据房屋实际使用情形而适用不同税率,按月计算税额,如房屋由营业改做住家,使用情形变更日期在当月15日以前者,并依规定申请,当月份即可适用变更后的税率;如变更日期在16日以后,则次月起适用变更后的税率。

税务局特别提醒民众注意看,随同税单检附之“节税知识家”文宣,内容有房屋税更多节税撇步、贴心小叮咛、多元化缴税管道等多项便民服务讯息。另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国合计3户以内,供自住、无出租并供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实际居住使用者,可适用最低房屋税率1.2%,请及早向税务局申请,以保障自身权益。

此外,民众如因政府措施之施行,造成应纳税额较施行前一年增加,无法于规定期限内一次完纳税捐者,可依“新竹市地方税延期或分期缴纳办法”,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应纳税捐。民众如有任何疑问,可拨03-5225161转401-416、0800-086969转0、1999市民服务专线,将有专人服务。◇

责任编辑: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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