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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实新闻遭判赔黄国昌50万 中时提再审被驳

前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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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10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中国时报》于时代力量前立委黄国昌2015年竞选立委时,报导他的岳父在中国投资上亿元农业园区、工厂占地3千坪等;黄国昌认为报导不实,已侵害他的名誉权,因此向《中时》及王姓副总编辑提告求偿。最高法院今年3月驳回《中时》上诉,判赔50万元;《中时》提再审,5日遭驳回。

《中时》于2015年12月27日立委选举前夕,以“养鸡种树?黄国昌谎言被戳破”为题,报导黄国昌的岳父在中国山东龙口县投资农业园区上亿元,并兴建占地3千坪的工厂,还搭配“龙口市水利建筑安全工程有限公司”的照片,意有所指。

但黄国昌随即召开记者会澄清,他的岳父虽曾在当地设立“熙隆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但在2010年因从未营运而遭注销,从未在龙口投资上亿元;所谓农业园区也只是果园及农舍,并无大型厂房等设施,照片中的“龙口市水利建筑安全工程有限公司”更是毫不相干。他认为,此报导将造成读者对他误解,已侵害他名誉,因此提告求偿500万元。

虽然《中时》辩称,照片是撷取中天新闻相关报导画面,已尽查证义务。但高等法院认为,《中时》报导张冠李戴,所使用的照片与熙隆公司毫无关联,但王姓副总编却组合刊登,未尽真实报导义务,因此判《中时》与王姓副总编应连带赔偿50万元,并登报道歉。

《中时》不服再上诉,但因上诉不合法,经最高法院裁定驳回;但《中时》又向高等法院声请再审。

《中时》主张,要求刊登道歉启事是“自我羞辱”,强制登报已侵害不表意自由,而要求承认查证不实是自我否定。不过,高院认为再审无理由,5日判决驳回。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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