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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预售屋稽查48件违规 契约不符规定最多

内政部3月26日针对9个县市、26个预售屋建案展开第3波联合稽查。内政部1日公布稽查结果,共查获48件违规。(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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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4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内政部继于去(2020)年底发动2波预售屋建案联合稽查后,再于今年3月26日针对9个县市、26个预售屋建案展开第3波联合稽查。内政部1日公布稽查结果,共查获48件违规,其中以“买卖定型化契约不符规定”者为最大宗,其次则为“代销业违反业务责任规范”。

内政部指出,第3波联合稽查26个建案发现,“买卖契约不符合规定”有16案、“代销业违反业务责任规范”有14案、“样品屋或销售中心未取得建筑许可或核准使用”有13案;红单违规“代销业收取预约金或定金单据未指派不动产经纪人签章”、“要求先缴纳预约金始提供契约审阅”共3案、“销售时未揭露预售屋买卖契约书资讯”有1案。

而在违规比率最高的“买卖契约不符合规定”中,常见缺失包括交屋保留款低于房地总价5%、水电及瓦斯内管线费用未约定由卖方负担、保固期间未从交屋日起算、停车位未列明高度及面积、各项面积误差找补未明确记载等情形。内政部强调,未来实价登录新制实施后,契约若不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规定,将直接处罚每户(栋)最高30万元。

110年度第1次预售屋销售建案联合稽查缺失事项汇整表(✕-表不合格、△-表待厘清或查处中、空白-未发现缺失)。
2021年度第1次预售屋销售建案联合稽查缺失事项汇整表(✕-表不合格、△-表待厘清或查处中、空白-未发现缺失)。(内政部提供)

内政部也提到,这次稽查发现仍有部分业者于购屋预约单(红单)约定有权保留不出售或不签订买卖契约等情形,如“本户售价须经业者同意,如业者不同意,预约单失效,无息退还订购金”等文字。内政部表示,实价登录新制实施后,业者使用的红单若有类似不利消费者的约定,最高可重罚100万元。此外,新制也禁止将红单转售第三人。

至于代销业违反业务责任部分,内政部表示,代销业若收取预约金或定金单据未指派不动产经纪人签章、广告内容未注明代销业名称,依《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规定最高裁罚30万元;未来委托代销契约书如未申报备查,依实价登录新制规定,也可直接裁罚最高15万元。呼吁不动产业者应守法自律、善尽法定业务责任,勿违规炒作。

内政部提醒,民众如有购屋居住需求,应审慎评估合理市场行情、银行贷款额度及自身财务负担能力,注意消费风险,切勿受广告或现场热销误导;签约时,应详阅契约内容并善用内政部版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以避免消费后争议。另外,民众也勿投机购买预约单期待转售图利,否则触法受罚将得不偿失。◇

预售屋稽查违规事项新制实施前、后裁罚比较
违规事项 现行规定 新制规定
买卖契约不符规定 依消费者保护法规定,先限期改正,届期不改正处3至30万元 依修正后平均地权条例规定,按户(栋)迳予裁罚6至30万元
预约单约定不利买受人条款 无罚责 依修正后平均地权条例规定,迳予裁罚15至100万元
预约单转售第三人 无罚责 依修正后平均地权条例规定,迳予裁罚15至100万元
代销契约未备查 无罚责 依修正后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规定,迳予裁罚3至15万元
资料来源:内政部提供   记者袁世钢/制表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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