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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想连放10天 企业须依法与劳工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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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12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劳动部12日表示,若明年过年想排10天连假,可经工会或劳资会议同意后,调整休息日与工作日,透过8周弹性工时的规定,将1月7日与1月20日对调、2月4日与1月27日对调。

劳动部12日发布新闻稿表示,岁末年终之际,民间企业多已着手规划明年度的行事历,若想要比照“政府行政机关办公日历表”出勤者,必须依《劳动基准法》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劳动部说明,凡是要依政府行政机关办公日历表出勤行业,可以运用“劳动基准法”第30条第3项“8周弹性工时”规定,于经过工会或劳资会议同意后,将周期内的休息日与工作日对调,跟进实施,以形成连假。

以明年过年的连假为例,民间企业如属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为休息日、周日为例假的出勤模式,可以透过8周弹性工时,将1月7日原定休息日与1月20日原定工作日对调;2月4日原定休息日再与1月27日原定工作日对调,以便形成10天连假。

劳动部提到,至于1月21日(除夕)与1月22日(大年初一),由于适逢原本的休息日及例假,依法应行补假,补假日期为1月25日及1月26日。

劳动部表示,雇用劳工人数在3人(含)以下的微型事业单位,如有比照调整的必要,另可依照劳动部日前放宽的解释,与劳工直接达成调整的合意,即可实施。

劳动部强调,政府行政机关于民国112年间有多次的调移放假,雇主如欲比照办理,需与劳工妥为协商沟通。劳资间如有所争议,劳工可就近洽当地劳工行政主管机关,直辖市、县(市)政府劳工局(处)或社会局(处)等寻求协处,以维权益。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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