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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修订《都市计划法》施行细则 促进TOD发展、都更

为促进TOD发展及创造高雄更友善投资环境,高雄市政府都发局修订“《都市计划法》高雄市施行细则”。(高雄市政府都发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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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12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高雄报导)为促进TOD发展及创造高雄更友善投资环境,高雄市政府都发局修订“《都市计划法》高雄市施行细则”,赋予TOD发展可提高法定容积30%法源,并放宽建筑物高度比,另也配合《都更条例》明订自拟细部计划门槛,并开放甲、乙种工业区可设置幼儿园与银行,26日正式生效。

“《都市计划法》高雄市施行细则”历经2次预告修正,经行政院准予备案,并于26日公告施行生效。高市都发局说明,本次修法有四大重点,包括明定TOD运输导向发展于场站半径500公尺范围,得循都市计划程序提高法定容积30%,捷运黄线场站周边土地将可受惠,且现行增额容积、容积移转实施范围均不受影响。

而为鼓励都市更新、危老重建、捷运联合开发,本次修法针对临8公尺以上道路的建筑基地,将建筑物高度比适度放宽至路心1比5,以利充分规划设计利用;申请人也可依原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计施工编第164条规定择优申请检讨,让设计更有弹性且开发更具效益。

此次修法也配合《都市更新条例》,明订如为自行划定更新单元者,只要私有所有权人4/5、其面积4/5以上同意,就可提出自拟或变更细部计划。而为因应少子化、人口老化,考量部分私校在退场前后有活化需要,因此新增社福设施可设置于文教区;为配合产业发展并建构劳工友善环境,也开放甲、乙种工业区可设置幼儿园与银行。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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