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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提修法 驾驶未礼让行人罚6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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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2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林紫馨台湾台北报导)行政院会24日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除提高车辆未暂停让行人优先通行的罚锾,从新台币3,600元提高至6千元,并增订致人受伤吊扣驾驶执照1年、致人重伤或死亡吊销驾驶执照,且3年内不得考领,草案将送立法院审议。

交通部表示,《道交条例》修正草案此次共修正19条,增订2条,共计21条。草案重点包括未停让行人罚责、修正违规记点制度、速度管理、驾驶人管理、车辆管理等五大部分。

针对未停让行人罚责扩大范围,草案修正汽、机车驾驶人行近“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不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的罚则;同时也提高罚锾,将车辆未暂停让行人优先通行的罚锾,从3,600元提高至6千元。现行汽、机车驾驶人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不暂停让行人、携带白手杖或导盲犬之视觉功能障碍先行通过者,记违规点数1点,这次修法提高为2点。

上述行为若因而致人受伤或死亡者,草案规范,罚锾加倍,最高处3万6千元罚锾,致人受伤吊扣驾驶执照1年,致人重伤或死亡吊销驾驶执照,3年内不得考领;草案也规范,未停让者需参加道路交通安全讲习。

在违规记点制度上,依对行车秩序及交通安全危害程度,记违规点数1点至3点,并延长违规点数累计期间、增加累计违规点数及吊扣驾驶执照期间,从半年内达6点,吊扣驾照1个月,改为1年内达12点,吊扣驾照2个月。

在速度管理上,草案也将严重超速的规定,由现行超过规定的最高时速60公里,修正为超过最高时速40公里;在驾驶人管理上,增订领有联结车、大客车、大货车或小型车驾驶执照,未依规定驾驶轻型机车者的罚责,处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罚锾,并禁止驾驶。

另外,针对车辆管理,增订领用古董车专用牌照的车辆,不依规定的时间、路线或区域内行驶者,处以罚锾及注销牌照的规定;以及增订相关灯光设备污秽不予清洁,或为他物遮蔽致影响正常辨识,及装置不合规定音调喇叭的罚责;也增订若有车辆机件、设备、附着物不稳妥或脱落等情事对汽车驾驶人的处罚及记点规定。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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