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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期限到 台5私中法人将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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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3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林紫馨台湾台北报导)受少子化影响,台湾许多高中职将面临冲击,台教育部5日深夜表示,由于《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其分校分部设立变更停办办法》修正后的3年期限到期,有5所私立高中职包括花莲县国光商工、屏东县志成商工、云林县益新工商、嘉义市大同高职、台南市华济永安高中等5校,未完成复办或转型,将依法解散学校法人。

教育部于2019年1月15日修正施行《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其分校分部设立变更停办办法》,第37条规定在此之前已停办的私校,必须在3年内完成复办、新设、与其他学校合并、或变更为其他法人。

据中央社报导,教育部5日深夜证实,花莲县国光商工、屏东县志成商工、云林县益新工商、嘉义市大同高职、台南市华济永安高中,未于期限内完成上述程序,将依照《私立学校法》第72条,报经主管机关核定后解散学校法人。5校之外,台南市天仁工商则已自行向教育部申请解散法人并获准。

另外,嘉义县协志工商于2019年9月宣布停招,拟将校地、校舍捐赠给邻近的中正大学,作为新校区使用。但近来传出中正大学估算整修须新台币3亿多元,校务基金难以负担,向教育部请求协助。

教育部表示,依法大学设立分校、分部所需经费,须由校务基金自筹收入及累积賸余支应,教育部并未编列相关补助经费。退场基金的使用范围也限于支应教职员薪资、退休金、保险费等,而非用来支应退场私校捐赠衍生的相关费用。

教育部表示,已函请财政部等相关单位,针对协志工商捐赠校舍、校地,以及捐赠后衍生的土地增值税等问题提供意见,目前正等待回复中。◇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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