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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助理费请法师做法事消灾 台中市议员遭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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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4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中报导)国民党台中市议员冉龄轩涉嫌自2018年12月就任第三届议员起,以虚报人头、低薪高报等方式诈领助理费148万余元,并将半数用于私人开销,包含支付她儿子赴中国求学每月2万元的开销、做法事消灾等。冉龄轩不否认事实,但不认有贪污犯意,15日遭台中地检署起诉。

起诉指出,冉龄轩自2018年12月就任第三届中市议员起,即与经营葬仪社的丈夫邱男共谋诈领助理费,利用葬仪社李姓员工做为人头助理,以不实的聘书等文件向议会申请助理费、年终工作奖金,待款项入账后,再指示叶姓助理领出,截至2019年2月共诈领8万4,064元。

冉龄轩也利用离职助理之名,持续向议会申报薪水,待款项入账后,再向不知情的前助理谎称是议会溢发薪水,要求对方缴回2万8,907元,但她却未将款项退还议会。此外,她也以低薪高报的方式,以“公基金”等名目要求助理取得薪水后将多余款项交给她。

检方调查,冉龄轩共诈得148万余元,约有半数用于服务处开销,其余则作为私人用途,包含支付她的儿子自2020年9月起赴中国求学每月2万的生活费,以及她修改裙子、买充电器、手机保护贴等细琐开销,就连她儿子到高雄游玩的停车费也在其中,另外还有聘法师为她儿子消灾、聘清洁人员打扫私人佛堂、葬仪社采购素菜、水果、环香等支出。

冉龄轩辩称,助理们缴回薪水是自愿捐出的“公基金”,而钱都是叶姓会计经手,她不清楚如何花用,她是以总额分配的概念将取得的公费助理薪资,另聘多名助理支援服务处及选民服务。检方认为,她每月都申报上限的24万元,但助理费应实报实销,不能以“大水库理论”解释,15日依利用职务诈取财物、伪造文书等罪,起诉冉龄轩等11人。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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