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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银理专盗领8千万 金管会开罚14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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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7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侯骏霖台湾台北报导)金管会26日宣布,台湾银行苏澳分行张姓理专在10年期间,挪用9位客户所涉金额8,447万元,显示台银未完善建立与未确实执行内控,金管会依《银行法》第129条第7款规定,对台银开铡1,400万元罚锾。

金管会银行局副局长林志吉表示,张姓理专从2012年8月至2022年2月,利用伪造客户签名及伪刻客户印鉴等方式,帮客户申办网路银行,并透过话术欺骗客户假意购买保单、基金,以抽换单据、网路银行转账来挪用客户款项,违法行为长达近10年,受影响客户数9位,所涉金额约8,447万元,显示台银仍有未完善建立与未确实执行内控的情事。

林志吉说,这是今年以来,第4起银行理专或行员盗领客户资金、挪用公款等案件,前3件金管会分别开罚凯基银行600万元、兆丰银行400万元、华南银行400万元。他说,台银这次裁罚金额高达1,400万元,为今年理专或行员盗领类似案件的最高裁罚金额。

林志吉指出,金管会决议重罚有3大原因,首先,违法时间长达10年,尽管2020年“理专十诫”上路后,台银也有配合抽查,但都没有发现弊案,一直到张姓理专今年3月旷职才“东窗事发”,虽然台银随即向金管会通报“重大偶发事件”,但对于理专监管机制仍有不足。

其次,受影响客户虽然只有9位,但金额却高达八千多万元;最后,受影响的9位客户中,有5位是超过65岁的高龄客户。

他提及,这次案件手法,是张姓理专帮客户申请网银时,将自己其他的银行账户设定为“约定转账账户”,以便日后可以上下其手,银行应加强高龄客户申请网银的保护机制与关怀措施。

金管会也强调,提醒银行注意公会订定“理专十诫”,以完善内部规范并列为内部稽核查核重点,期许银行应积极重视诚信经营文化及员工行为准则,完善金融服务品质及提升客户对银行的信赖。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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